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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开砸钱追女大生落空 女:他小气、管太多
桃园市潘姓男子家中经商,3年多前他到一家情人雅座喝酒时,认识还在念大学的女子,
随即展开追求,交往1年在她身上花了82万余元,其中包括学费、生活费、送手机、电脑
、植牙等。
2年前双方分手,他以当初曾要求女生“不能再到酒店工作”,但女生未遵守承诺,这笔
钱是“附条件赠与”,女生未实践承诺,打官司要讨还这笔钱。
法院审理时,女方表示,认识潘男后,潘不断甜蜜语、希望她辞职,表明愿意负担她一切
开支,她答应交往,潘当时并没有说明任何条件,她后来辞掉坐台工作,没再到酒店上班
,1年的交往,常与潘在平日深夜约会,潘也曾到她住处过夜,周末也一同出游,甚至到
潘家见过潘的母亲,后来因觉得对方“很小气、管太多、不适合”才分开,她以两人确实
曾为男女朋友关系,潘是无条件赠与,主张免还。
法官查出双方交往期间曾密集Line通联,彼此表达关心,认定那段期间为男女朋友关系,
而情侣间相处的必要费用如果金额没超过必要或相当范围,应算是生活所需、属感情交往
的常态,一年82万余元,包括租金、生活费和医疗等开销,并非太高,且潘无法举证当初
给女方的生活费和学费有附带条件,判女生不必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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