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遭讽“不值3万元” 侧奶妹动怒告30网友

楼主: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18-05-10 17:27:04
告,都告
告人本来就是大家的权利
今天他告你公然侮辱
你也可以告他索取精神赔偿
“想要和解金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告吧!
我把所有的和解金都放在那里了。”
于是乡民为了庞大的和解金,纷纷航向“地方法院”。
让台湾迎接“大讼棍时代”!
作者: zhanjw (帅的不明显)   2018-05-10 17:28:00
五楼收到传票会勃起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18-05-10 17:28:00
这和解金蛮赚的……
作者: anonymous8 (诈骗岛永久居民)   2018-05-10 17:28:00
我觉得不好笑改的有点牵强 嘻嘻
作者: fumifumi (fumifumi)   2018-05-10 17:28:00
冒险盖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8-05-10 17:29:00
第5皇诞生惹一楼收传票
作者: Kingofknife (L-E-X)   2018-05-10 17:30:00
所以有讼棍王吗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8-05-10 17:31:00
有没有三万元的代价是主观认定 我连主观意见都不能上网说喔 我是觉得告不赢拉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8-05-10 17:32:00
但你告精神那个要告民事 差是差这边告民事比告刑事麻烦 还要诉讼费告刑事就警察局跑一下就跟去便利商店差不多然后通常刑事起诉 才会追加民事 以刑逼民因为刑事都不起诉惹 民事大概也不会 而刑事起诉了民事就有很高机率会赢
作者: Arashi0731 (狂舞)   2018-05-10 17:50:00
楼上正解,像是车祸这种只要身上有伤都能这样玩,哪怕只是个小小擦伤或是破皮,都可以凹到对方真心觉得过失伤害根本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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