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中时
紫色8号球衣成铁证 肇逃骑士遭逮
台中市电子城墙成为治案维护最后防线,台中一名55岁王姓妇人日骑车沿旱溪西路要往大
里区方向直行,行驶经旱溪西路与乐业路口时,遭闯红灯骑士擦撞受伤倒地,对方却肇逃
,经妇人报警,台中市市警局第三分局调阅四处、数十支监视器,锁定一名紫色8号球衣
的“紫衣骑士”涉有重嫌,再以车追人找肇事的45岁赖姓男子。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第三分队员警日前接获报案指称乐业路与旱溪西路有交通事故,到
现场察看,发现只剩王姓妇人倒在路中央,王妇指称,自己行驶的方向是绿灯,所以就如
往常一样往前直行,未料突然遭一辆由乐业路往台中市区方向直行之机车擦撞,但对方未
理会她即骑车离去。
警方于侦办过程中,询问王姓妇人是否记得对方车牌、车型、面貌、衣着等特征,但王姓
妇人表示:“由于车祸发生的太突然,自己完全想不起来车祸另一方的相关特征,只记得
对方骑乘的是机车,其他都记不清了。”
警方于是四处调阅监视器以及过往车辆行车纪录器,终于在其中一台经过的出租车行车纪
录器中,发现一名身穿紫色8号球衣骑士涉有重嫌,该骑士骑乘深色重机车沿乐业路往育
英路直行,行经乐业路与旱溪西路路口时红绿灯号志已显示红灯,但身着8号球衣男子都
未刹车行经路口撞到人都未留下查看仍事不关己的骑车离去,再循线调阅周遭路口数十支
监视器,终于查到涉嫌肇事逃逸的赖姓男子。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交通分队长蔡兴邦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留在现场,
协助就医或双方协商是否要报警处理或现场和解,方能离开现场。否则撞人后致人死、伤
而逃逸,即触犯刑法185-4条明文规定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处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赖男肇逃之行为除了须承担刑事责任外另还须负担民事赔偿责
任,实属得不偿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10002823-260402
备注: 逍遥法外的老大终于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