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SET三立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巴国色老板性侵正妹 辩“台女自愿”遭高院判3年8月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潘千诗/台北报导
一名女子4年前至台北市某家服饰店逛街,巴基斯坦籍老板林阿里(Saleem Uddin Siddiq
ui)竟起色心,在地上舖白布,接着转身拉下铁卷门,一把将超傻眼的女子推倒再白布上
性侵得逞,案发后还称是“台女献身”。一审被依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合并判处4年2
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今(10)日撤销原判决,仅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可上诉。
合议庭表示,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相同,阿里确实违反被害女子意愿,过程有符合性交
定义,但一审是用强制性交、强制猥亵分开判刑,但二审认定在强制性交过程中,伴随的
强制猥亵行为属于同一行为。
法院调查,40岁的林阿里在内湖经营商店,贩卖盐灯及南亚、中东风格的服饰。2014年8
月31日被害女子至商店挑选裙子欲结帐时,阿里借机推销店内贩售的产品时,直接抓住女
子的手,滴精油在女子手背上后再按摩,当时女子以为阿里仅单纯推销,而且阿里还故意
不帮女子结帐,直到傍晚6时许,阿里将铁卷门放下,还取出一条白布铺在店内地板上,
不顾女子反抗称“我要回去了,我只要买这件裙子就好”,将女子拉到白布附近推倒,还
无视女子抗拒,强脱女子身上的衣物,亲吻并迳以手指性侵。
因女子哭泣并高声称“我不要”,阿里才停止并摀住女子的嘴,并让女子起身穿衣、喝水
,然后再抱着女子躺在白布上,以聊天、拥抱方式安抚女子,但仍继续用下体磨蹭女子的
臀部,并强拉女子的手帮他打手枪,得逞后始开启铁卷门让女子离去。
阿里虽坦承“指侵”,也有要求女子帮他手淫,但辩“这都是自愿的”,否认性侵,但士
林地院根据沾染精液的白布,认为阿里毫无悔意,将他判刑4年2月;高院认为,阿里上诉
二审时,仍坚持“台女主动献身”说法,且审理时台籍妻子还替丈夫不平说“他很无辜”
,显见他毫无悔意,考量女子坚决表示绝无和解的可能,并兼衡阿里已婚,育有2名稚龄
子女,商店已歇业,量处有期徒刑3年8月,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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