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他被铝棒痛打反击竟判囚1年 法官:夺棒

楼主: FranKang (最强の拳)   2018-05-07 16:52:45
※ 引述《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之铭言:
: “林在吴准备离开停车场时,拿车内的铝棒挡住他去路,并攻击吴。
: 吴在推倒对方后报警,林被诊断出头部外伤、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水脑症,
: 后来还丧失嗅觉。”
: 如果是制服后还殴打对方当然是不符合正当防卫,
: 但是只是推倒对方就可以造成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这是天生神力吧?
: 这里有篇公设辩护人的讲法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04/1347649/
: 判决书里面特别提到:
: 被告"吴男"身高178 公分,体重122 至125公斤,
: "林正奇"身高167公分,体重62或63公斤。
: 是说法官认为如果太壮硕,自卫就该斟酌力道?
我反对!法官大人,在大不列颠第一百五十九页的案例,
一个年仅十二岁的英国男童与他的三个哥哥,为了争夺一百英镑而发生争执,
竟然用刀把他们三人杀死。
各位,一位年仅十二岁的男孩,居然可以在盛怒之下,
用刀把三名比他强壮的哥哥杀死。
换句话说,死者虽然身型较矮小,但并不表示死者一定没有能力对被告造成威胁。
作者: RRADA (HIRO)   2018-05-07 16:53:00
所以后来怎么判?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8-05-07 16:53:00
等铝棒打死高壮男再说麻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5-07 16:53:00
所以这时候法官会很果决地告诉你:肯定有共犯!
作者: ilovemami (恶烂肥宅)   2018-05-07 16:54:00
台湾不是海洋法 结案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18-05-07 16:54:00
抱歉那是他国事务,依据中华民国法律,你可以引大陆的判例,也属于中华民国领土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5-07 16:54:00
某杀人案就是以凶手一人不可能捅这么多刀为由
作者: RRADA (HIRO)   2018-05-07 16:55:00
苏建和案吗?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5-07 16:55:00
断定有共犯 然后被告前阵子被改判无罪
作者: wemee (方天画)   2018-05-07 16:55:00
那三个哥哥不想防卫过当 只好乖乖就范被捅死 这就是台湾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8-05-07 16:55:00
等他把你杀了~自然会有法律制裁他呀~你反击不办你办谁?
作者: tanakataro (田中太郎)   2018-05-07 16:58:00
之前不是有一个扛瓦斯的阿胖 女友是护士他体重也破百还扛瓦斯的 被两个八家将拿棍棒就打死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8-05-23 01:37:00
大推! 真的我的优油卡 有时脚渡布对还敢硬不到旁边副线的都已经买完走人了 我的卡还在敢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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