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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了一下她股沟 卖场店员判赔5万
2018-05-07 13:00联合报 记者林敬家╱即时报导
小慧(匿名)去年到台中一家连锁卖场挑选海鲜,负责鲜鱼区的陈姓店员看到她弯身查看
冰柜内海鲜商品,涉嫌伸出狼爪,从她臀部中间由下往上触摸,小慧吓到跳起来,一旁的
胞兄见状详问情形,两人向卖场反应并报警,台中简易庭判陈姓男子5万元精神抚慰金。
小慧与胞兄去年8月间晚上10点多到一家连锁卖场买东西,当时接近打烊,人潮不多,小
慧弯腰在冰柜看海鲜,哥哥在距离1、2公尺干货区,陈姓男子从她左侧走到冰柜,她感觉
有人从下往上摸屁股正中间,当下吓到跳起来转头看到陈已蹲下继续收东西,她感觉被冒
犯,认为对方故意,因为触摸时有力道,手伸进股沟位置,由下往上刷,速度很快。
小慧的哥哥虽没看到妹妹受骚扰经过,但他表示,看到她被碰跳起来的瞬间,当时妹妹惊
恐眼睛瞪大,两人赶快结束采买,到服务台要求调阅监视器,但主管说没有录到,并请陈
姓男子出来对质。
陈姓男子否认犯行,他辩称若真有触碰小慧,对方为何当下没向他反应,而是相隔一段时
间才跟服务台反映。
法官认为,若非确有其事,难认告诉人有何陷害被告的动机必要,且性骚扰案件涉及被害
人的人格、名誉,对被害人身心、生活都造成莫大影响,提告案件历经检警调查及法院审
理,耗日费时,一般人应不会故意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压力中而提出告诉。
台中地院刑事判决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陈姓男子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小慧在事发情
绪受影响,民事部分法官又判陈赔偿5万元金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