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定要X到妳”不满她与男友温存吃醋性侵
侯姓男子暗恋高雄一处菜市场摊商老板娘,义务帮忙生意不领工资,不料前年9月他撞见
老板娘与男友在走出储藏室、刚温存结束,他竟醋劲大发,隔2天凌晨竟强脱她裤呛“我
今天一定要xx妳”,幸好老板娘趁机夺门而出,向儿子求救并报案,高雄地院依强制性交
未遂判2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老板娘控诉,侯每天负责炒糖、搬重物、装原汁、至市场看顾摊位,不要薪水,提供喝酒
就行,曾对她表白,她告知有男友而婉拒,不过有时晚上收摊两人会一起喝酒。前年9月
初下午4、5点,她与男友在家里1楼储藏室做爱,侯提早到她家,发现储藏室门锁著,撞
见她与男友走出来脸都绿了,就作势殴打,她赶紧阻挡护着让男友离去。
隔天深夜侯带24罐啤酒到老板娘住处,期间两人正常谈论工作的事,不料凌晨3点多,当
老板娘去冰箱拿冰块,侯竟从后方双手环抱,将她压地,怒呛“我今天一定要干到妳”,
还扯她头发、掐脖,不顾她激烈反抗,再喊“我今天一定要让妳死”;此时老板娘假装态
度放软,表示“你嘴巴很臭,你去刷牙,把下半身洗一洗”,她此时趁隙逃逸被侯发现,
再度改口,“不然去汽车旅馆做”,侯相信并上楼拿取包包,老板娘迅速跑到附近超商打
电话求援,其儿子载她去验伤。
侯审理时否认强暴等行为,辩称是老板娘找他喝酒不准他离去,委任律师也称酒喝多了导
致纠纷。但合议庭检视两人案发后对话讯息,老板娘传“贱男人”、“得不到就用强奸的
”,侯还回复“妳不是喜欢刺激吗?”,认定侯犯行明确,审酌他至今没和解,在市场卖
菜月收仅1、2万元,依强制性交未遂判2年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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