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补习班狼师猥亵国中女生 判赔20万嫌多上诉被驳回
3.完整新闻内文:
黄姓补习班老师下课后借口要和一名国中二年级女学生讨论课业,却趁机将手伸入
女生上衣,隔着内衣抚摸胸部,再借口帮女生按摩,抚摸肩膀、背部,最后解开女
生牛仔裤,将手伸入内裤抚摸下体,法院将黄判刑10月定谳,并要赔偿20万元;黄
嫌金额太高再上诉,新北地院驳回。
判决指出,黄姓男子在新北市永和区一间补习班担任老师,2014年5月10日晚间6时
许,他趁下课时间,将一名国中二年级女学生留下来,带到二楼教室,再以帮女生
按摩为借口碰触女生,并不顾女生表达抗拒之意,持续猥亵得逞。
被害女学生之后对异性产生莫名紧张厌恶感,无法正常交友,身心严重受创,精神
痛苦;女生母亲提出刑民事告诉,主张女儿身体权及贞操权遭到侵害,求偿20万元
精神慰抚金。
刑事部分,黄姓老师被判刑10月确定,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审也判决他要赔偿女
学生20万元;黄认为金额过高,上诉指出对方请求赔偿并无任何佐证,他不服判决,
请求改判。
法官认为,被害女学生指证历历,加上女生友人及母亲证称事发后,女生打电话给
她们,感觉很紧张、很害怕,符合遭受性侵害后创伤反应现象;另外,黄姓老师法
务部调查局测谎鉴定结果,在否认“有抚摸被上诉人胸部、下体”等问题,呈现不
实反应,认定犯行明确。
法官指出,黄姓老师大学毕业、经济状况小康,担任当年时仅14岁的被害女学生老师,
却犯下强制猥亵犯行,损害女生发育及健康,对身心发展影响极大,审酌双方身分、
地位、经济程度、教育状况等,判赔20万元并无不当,驳回黄的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25195
5.备注:
不会去外面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