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管案时间表 就很清楚了
管教授兼任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大)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
员会委员(106 年 6 月 14 日起至 109年 6 月 13 日止)一节:
台湾大以 106 年 4 月 28 日台信秘字第 1060001377 号函请同意管教授兼任独立董事。
本校业于 106 年 5 月 17 日同意管教授兼任独立董事。
106 年 9 月 29 日签订产学合作及学术回馈金契约。
106 年 10 月 2 日校人字第 1060057574A 号函复台湾大同意上开兼职,并副
知管教授在案。
下面有签办表的范例 5/17号的时候 除了赓续处理项目
上方的所有部门签章 兼职日期 校长签章都已完成 是有效的内部签核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415460_1.jpg
在9/29号之后 需要把赓续处理 的部分完成
并附上签订产学合作契约的正本跟影本 还有学术回馈金契约
问题的争论点很简单 就是5/17校长内部签核 有没有法律效力
台大认为管有经过校方同意 才出任独董
教育部认为内部签核不具效力 不过这种说法 恐怕会打死一票行政机关
何况吴茂昆自己问题才大 拖了两年兼职没申请 这不像管是在跑流程
吴茂昆在东华校长4年任内,自102年7月1日开始到104年8月1日,有多达九项兼职都是
“已经生效”却“事后追认”,东华大学却在104年8月25日才提出申请,直到同年9月7
日教育部才回函正式核可。
※ 引述《Aqqqa (Aqqqa)》之铭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4/1347298/
: 苹果日报
: 管中闵独董争议 台大声明:依本校通例非违法兼职
: 出版时间:2018/05/04 14:32
: 教育部上周五以台大遴委与被推荐人有重大利益未回避的适法性疑虑,驳回中研院院士管
: 中闵的台大校长聘任案。对于管中闵兼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的问题,台大稍早发出431
: 字的声明,指学校教师兼任独立董事须循校内程序办理,在完备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
: 业期,故同意溯自独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系属通例,教师得于“经核准之兼职期间”至
: 营利事业兼职,依本校通例并非违法兼职。(生活中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