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持着被喷的准备来浓缩一下。
我只谈我看见最大的争议点,
“独董身分未接露”
第一点是遴选委员会里面有他的部下,有利益回避的问题。
第二点是台大和台哥大签约之前他就是台哥大独董,一样是利益回避的问题。
然后遴选委员会说,根据大学自主,我们认为没有问题。
解决方式:搁置。(而且是什么抄袭之类所有事情都搁置)
换句话说他们完全不甩教育部的质疑,
简单来说就是:你讲你的,我大学自主,我说了算,不用讨论。
看了一堆人的回复就是:所以他有违法吗? 遴选委员会是权责单位,说了算。
问题是今天教育部依法不是本来就有监督大学校长的权利吗?
反之大学自主有包含选校长? 这个跟学术和学术研究有关系@@?
结论上来说,他觉得你这样选就是有问题,你不爽可以打行政诉讼不是吗?
可是我从来没看到任何一个人敢出来说:
“来打行政诉讼,教育部一定违法”
只能一直扯一堆“你觉得的”的观点,没有什么说服力。
抱持着被打脸的心态来的,我相信应该很多人也有同样疑惑。
顺便求打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