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
1.台大遴选委员会更改投票规则才会导致今天的结果
2.兼职独董本身违法,中国兼职问题,都没有好好厘清
3.教育部是主管机关,他们当然是有权力去核可最后校长能否上任的问题,
以及依法对遴选程序做“适法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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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内容:
1、管中闵之所以能够(出乎意料地)出线,在制度上,其中一个主因是台大遴选委员会
更改投票规则,在第一轮投票规定一个人要投“至少两票”,于是每个遴选委员在第一票
给自己喜欢阵营的人之外,第二票就绝对不会再给票数相近的竞争对手、甚至是去投最不
具威胁性的对手,于是原本若一人一票时会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候选人,在第一轮直接先出
局,然后由第三或第四名的来比第二轮。于是管中闵就出线了(直接一人一票的话,他大
概会在五个人当中排名三或第四之类的。在学代会办的学生意向投票当中,他是第三名。
)。
当然,在实际状况上,也有可能是因为遴选委员不喜欢台面上这些跟中研院过从甚密的学
者们,所以就选了比较“遗世独立”、跟校内派系没什么渊源的管。
管本人的学术资格当然是没什么问题,他的政治意识型态是属于深蓝、而且比较属于少数
(例:支持洪秀柱),不过这并不是他有争议的原因,主要还是背后各大学术派阀之争。
2、管中闵一开始爆出来的争议有两个,第一是独董身份和遴选委员的利益冲突,第二是
论文抄袭问题。
这两项事情都的确有瑕疵存在,但光以指控内容来看,在法律上面不见得是他不适任的理
由。
不过,若我们以美国做参照,美国选大学校长或是在很多政治职务上面,最低标准都是:
利益的揭露。很多时候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而被逼下台,而是:你没有讲你做
了什么事情。即使这件事情没有不法,但当他可能有利益冲突的时候,充份的揭露就是很
被看重的一个动作。(但台湾似乎不在意,还有不少报章杂志讲说本来就没有规定要揭露
啊之类的。这在欧美只是最基本最起码的原则,而台湾很不在意。
另外,在一月份的时候其实有很多人在讨论独董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大型企业与大学之间
的关系,但现在这些正事都被口水淹没了)
而在事情发生之后,各方的处理开始乱了套。遴委会说他们没问题,不做实质的讨论;学
术伦理委员会更是夸张,说这个是会议论文所以不处理(这真是一个独步全球的伦理标准
)。这完全是火上加油。
其实如果没问题,那就实质讨论然后说没问题就可以了。那个抄袭的论文看起来是学生抄
老师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有可能是学生整理的资料和图表而老师直接拿来用,只是没有
任何实质的讨论,没人知道到底如何),而管的问题在于“挂名”,这是台湾学界非常大
的一个陋习。
在台湾这件事情不足以让学者下台,但是在美国这就很严重了。
挂名当然不违法,只是违反学术伦理,不过台湾对此不在乎(但这真的是很莫名的一件事
),所以主要还是帮管处理争议的那些单位(尤其伦理委员会)鸵鸟心态而害了管。
3、兼职独董本身违法
校长选完了之后,当时人们主要指控管的问题是没有进行利益冲突的揭露、与遴选委员会
委员的利益冲突,但是后来教育部的调查内容却发现更严重的事情:他兼职独董这件事情
是违法的。根据调查内容显示,管在校方核可“之前”就已兼职独董、参与董事会运作,
而且是在台大与台哥大签订产学合作契约之前就兼职独董,所以他在参选校长的当下是属
于违法兼职的状态。【这也成为了他被不予聘任的主要理由】。
但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监察院报告或教育部的报告都指出,这样子的“重大行政瑕疵”主
要错误是来自于“台大校方”,因为他们让重要的资讯没有在选校长的时候就充份揭露,
在事后也不断地坚持兼职问题不存在,造成后续争议愈演愈烈。
(只是我不懂这些事情为何需要调查个三个多月....不就是兼职上任的时间点,公文通过
的时间点而已吗)
4、后来又爆出到中国兼职的问题,这就真的有法律上的疑虑了,不只是伦理问题而已。
其实不用再说什么中国网页不可信,当人家大学的学院连续好几年写说你是客座教授、在
网页以及课表上面都列了你,还给了最高等级的博士生导师的头衔,然后你的出入境资料
显示一年会去中国两次,这时管还直接神隐不回应,那就只是放任争议继续扩大。
(其他人出来帮他说话的,包括说他是无给职、做志工,这解释实在太鸟了啦!凭常识就
知道没有这种志工的好吗!而且连国台办也这样讲,实在猪队友是也)
事实上,去中国客座可以算是台湾学界一个普遍的现象,各科其实都有的,要解决争议最
好的方式是你出来讲说你去的时间长度和申请程序都有符合规范,而不是神隐不回应,或
者是一直贴诗词和古文。这只是让人觉得他没有能力处理公关问题。从这一点来看,他完
全不适任台大校长。
而教育部其实也不敢处理的,因为真的会让学界血流成河。这样一来一往一直拖下去,他
当校长的正当性就愈来愈小了。
老实说,今天被拔了,他自己可能要负最大责任。
5、还有一个关键的点在于校务会议。大家都说要维护【大学自治】,那么,有争议的时
候理论上也是要经由校内的机制来解决,而校务会议就是校内的最高决策机制才是。
不过,不只是很多校务会议代表老师们不断施压说不要开校务会议,最后好不容易召开临
时校务会议的时候,挺管的老师们是把所有的案子【全部搁置处理】,态度就是:教育部
就只能让管上任,没有其他选择。
这哪门子的大学自治?根本是一群鸵鸟,管爷的猪队友。
其实【挺管派在校务会议的人数是绝对优势】,但却连实质讨论都不愿意,只想搁置所有
提案,这真是无法理解。如果校务会议愿意实质讨论议案,或至少每一个议案都来表决,
那就可以在每个案子上都替管中闵背书(而且一定会压倒性通过的),那今天可能管早就
上任了。
或许这跟近日的年金改革问题也很像,上一个世代的人,不知道怎么样跟不同意见的人相
处,因为在成长过程就是服从权威这一套,所以看到不同意见的时候也只能认知不协调了
。
6、最后的关键:教育部是主管机关,他们当然是有权力去核可最后校长能否上任的问题
,以及依法对遴选程序做“适法性”的审查(不是实质的审查喔!就是去看这整个过程有
没有哪里不合法而已)。
然后,如果去拿过去的释字出来看,选校长本身其实跟大学自治在法律上保障的关联并不
大呀!它并不是“教学与研究的学术事项”,过去并没有明文讲说选校长是大学自治。
(补充:美国州立大学的校长有不少是政治任命,州政府和州议会的意见也是很重要。美
国大学自治的程度是非常地高,就是除了选校长这件事本身之外。)
我觉得,重点在于,要讲大学自治当然可以,但大学自治并不是说可以校内自己决定无视
那些违法事情耶!这不叫做自治,而是叫做凌驾法律了。
7、最后这位上来终结管案的吴茂昆,本人的声名实在太糟糕了。赖清德根本把教育当儿
戏。
(不过,本文没有要论教育部最后处理方式合不合适的问题。因为我觉得吴的人事案实在
太闹,然后,这整件事情从一开始到现在的处理都很不合适。)
8、总结来看,台大在这一串事情当中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像是一个顶尖大学该有的样子,
每一步骤都在火上加油。教育部就是一直拖拖拖,管本人不愿正面面对回应、选择以佛系
态度面对,然后各学术派阀们在背后的运作,加上赖内阁的处理方式,就注定了是一场台
湾的高教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