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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狼杀博士生借尸还魂判无期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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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犯下性侵案被判刑确定的48岁恶狼孙国晃,为了逃避坐牢而杀
害网友张姓博士生当替死鬼,故布疑阵成自己畏罪自杀;历审曾4度判死,直到高雄高分
院更三审去年1月才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今认为更三审量刑时,只因孙拒绝接受精神
鉴定,未详加调查孙男的人格形成、成长背景等资料,即只依在监治疗评估纪录做为科刑
依据,判决理由不完备,未尽调查职责,将全案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据了解,海军退伍的孙国晃,2006年因性侵少女案,于2010年10月被判刑8年6个月确定,
他为了逃避入监服刑,同年11月诱骗网络认识3周的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张姓博士生,到汽
车旅馆见面,将博士生勒毙杀害后,载往清水岩唐荣坟墓空地泼汽油烧车焚尸。
事后孙男将装有自己皮夹、健保卡、预先写好的遗书等物的背包留在现场,企图误导检警
以为死者是孙,返回旅馆后,侵占张的证件,并冒用博士生的名义,申请补发健保卡、身
分证,打算借尸还魂。
更三审认为孙已多次认罪,犯后态度已有改变,堪认有接受教化改变过去思维及作法,且
愿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但最高法院今认定,更三审未在审判程序中调查当做量刑依据的科刑资料,致使检、辩与
被告未能对此表示意见;更三审虽有向高雄监狱调取孙男的在监教育辅导、治疗课程的观
察评估纪录,但资料内容对于孙的治疗效果、刑罚适应性如何,仍有疑问,应再厘清。
最高院指出,孙国晃虽拒绝精神鉴定,但法院仍应蒐集孙的人格形成、成长背景、求学就
业经历等,以充足的资料来审酌量刑,更三审却只依孙在监治疗评估纪录作为量刑基础,
判决理由不备、未尽调查职责,因此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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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八挂板一次减少两个台男惹
台男不意外
台男何苦为难台男
台男会怎么看?
台男:请不要我焖台男检讨,台男森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