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这招很高明阿
遗嘱第一条说著作权转移给他老婆,然后等他儿子有能力时再让他老婆转给儿子
注意一个问题,通常讲著作权可以分为著作人格权跟著作财产权两部分
人格权是不能转让或继承的,而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的
而第二条大概内容就是保险受益人写他二女儿,这没啥争议的
第三条蛮有趣的是,他请托他朋友陈境圳给他大女儿每个月1000美金零用钱
付到70岁,而且如果女儿兴讼的话可终止支付
目前没新闻也没消息可以指出他是用信托的方式给钱
姑且假设是李敖拿钱给他朋友,然后再请他朋友私下给他女儿的方式
很多人都在纠结的是他女儿有特留分阿,这遗嘱无效 叭叭之类的
重点是他老早就脱产了,名下根本没什么财产,特留分有用吗?
去查2008年监察院财产申报可以发现,几乎所有财产早就给他太太了
有的人会问说,赠与血亲的财产不是可以追讨吗?
根据民法第1148条之1规定,死前两年内的赠与才有效
况且李敖最后一次出书大概是2015的时候,他大女儿八成是要不到著作权了
很多人会说李敖这样对他大女儿不公平之类的
问题是他养了他大女儿50年,其他两个小孩才20出头而已
钱都多给了三十年,总不会死了财产要平分拿吧(个人猜李敖的想法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