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uggets (舟彿全槐)
2018-04-26 18:46:09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赖正镒:强行修改公司法 徒增困难
3.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财委会已开始逐条审查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商总理事长赖正镒昨(25)日指
出,过去劳基法一例一休、税改等修法都没处理好,衍生争议。公司法修法一定要纳入企
业经营实务声音,强行修法恐徒增困难,逼得企业出走,降低外资来台投资意愿。
赖正镒说,自从启动修法来,企业界最在乎的是修正草案中第173条之1,即所谓“大同条
款”-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持有过半股份总数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临时会。他认为,股
东过半就能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将为公司经营权的争夺种下隐忧。
他举例说,公司派持股大概在10%到30%,像很多科技大厂的外资持股就占70%、80%,有些
还可能是股市秃鹰刻意操作,若根据新规定,持股过半的股东可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且
提名董事人选又不必经董事会审查,恐怕经营层就会被打乱。0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qKszoD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