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吃肉却强调自己不杀生是什么心态

楼主: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8-04-26 12:50:20
※ 引述《dowea (肚肚)》之铭言:
: 有一些人明明吃肉
: 却一直强调不能自己动手杀生
: 看到别人杀猪杀鸡就一脸难过甚至哭
: 一直念经超渡
: 最后吃肉倒是吃满多的
: 这种人是什么心态?
: 把杀生业障建筑在别人身上
: 自己心里会比较好过吗
http://tripitaka.cbeta.org/T22n1425_019
摩诃僧祇律卷第十九
东晋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
若比丘成就五法断畜生命,波夜提。何等五?畜生、畜生想、杀心、起身业、命根断,
是名五法。是故说。
汉传佛教的摩诃僧祇律清楚说明必须五个要素都成立比丘才会违犯不杀畜生戒。
https://www.accesstoinsight.org/lib/authors/nanavara/uposatha.html
在这个网页可以看到泰国上座部长老(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的著作(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英文版。
http://dhamma.sutta.org/index7.htm
在这个网页点《奉持八关斋戒》可以抓到泰国上座部长老
(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的著作
(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简体字版。
根据泰国上座部长老(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的著作"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1.违犯不杀生戒有五个要素:
(1)有情生物出现
(2)知道是有情生物
(3)杀意
(4)杀的行动
(5)该生物的死亡
必须五个要素都成立才会违犯不杀生戒。
泰国上座部长老(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的说法跟
汉传佛教的摩诃僧祇律一致。
假设一只鸡被杀死后轮回成一只狗,鸡的尸体被拿去做炸鸡排,
炸鸡排是无情的物质没有受、想、行、识。
当消费者想吃炸鸡排时鸡早就死了,就算消费者不吃炸鸡排死掉的鸡也不会复活。
对吃炸鸡排而言:
(1)炸鸡排不是有情生物,原本的鸡早就死了轮回成狗。
(2)吃炸鸡排的人知道炸鸡排不是有情生物。
(3)既然炸鸡排不是有情生物,吃炸鸡排的人当然没杀意。
(4)炸鸡排不是有情生物,原本的鸡早就死了轮回成狗,吃炸鸡排的人没有杀的行动。
(5)在吃炸鸡排前,原本的鸡早就死了轮回成狗,吃炸鸡排没有杀死早就死掉的鸡。
对吃炸鸡排来说违犯不杀生戒的五个要素全都不成立,
所以吃炸鸡排没有违犯不杀生戒,
吃炸鸡排不会造杀生的业。
http://tripitaka.cbeta.org/T24n1450_010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第十
大唐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于是提婆达多谤毁圣说,决生耶见定断善根,但有此生更无后世。”作是知已,于其徒
众别立五法,便告之曰:“尔等应知!沙门乔答摩及诸徒众,咸食乳酪,我等从今更不应
食。何缘由此?令彼犊儿镇婴饥苦。又沙门乔答摩听食鱼肉,我等从今更不应食。何缘由
此?于诸众生为断命事。又沙门乔答摩听食其盐,我等从今更不应食。何缘由此?于其盐
内多尘土故。又沙门乔答摩受用衣时截其缕绩,我等从今受用衣时留长缕绩。何缘由此?
坏彼织师作功劳故。又沙门乔答摩住阿兰若处,我等从今住村舍内。何缘由此?弃捐施主
所施物故。”
汉传佛教律藏记载佛教的戒律并没有禁止吃肉的规定,
佛教中第一个主张只能吃素不能吃肉的人是破和合僧的提婆达多。
提婆达多心术不正所以批评沙门乔答摩(释迦牟尼佛)和佛弟子吃肉是杀生,
由于提婆达多认为不吃肉的提婆达多没杀生比吃肉的佛更高级,
不吃肉就是吸引更多执著不吃肉佛弟子支持提婆达多反佛教吃肉破和合僧的好方法,
了解佛教不杀生戒规定就能明白提婆达多不吃肉邪说的错误。
佛入灭后佛教中有些人信仰和原来佛教教义不合,
不过那些人不反省自己错误反而发明大乘经典自夸自己的错误信仰是高级的大乘,
抹黑真正的佛教是虚妄不实低级的小乘,
瞎掰佛用虚妄不实低级的小乘诈骗根器低劣的弟子,
稍微有点理智就知道真正的佛不会抹黑佛自己说过的佛法是虚妄不实的低级小乘。
说穿了大乘经典就是打着佛教招牌反佛教的假佛法,
很多附佛外道都学会了大乘经典的诈骗手法,
那些附佛外道会说他们学的是比较高级的佛法,佛教学的是比较低级的佛法。
在发明大乘经典打着佛教招牌反佛教的潮流中
有些不吃肉邪说的信徒混进佛教里面发明宣扬不吃肉邪说的大乘经典,
那些宣扬不吃肉邪说的大乘经典瞎掰佛禁止弟子吃肉抹黑吃肉的真佛教,
楞严经就是典型瞎掰佛禁止弟子吃肉的大乘经典。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23632396.A.CD6.html
伪经大乘楞严经瞎掰佛规定弟子只能吃素食禁吃肉
简单判别真假佛法的方法,所有的大乘经典都是假佛法,
例如大乘心经和大乘金刚经就是典型打着佛教招牌反佛教的假佛经假佛法。
要了解真正的佛教经典可以参考下列网站
http://mbscnn.org/NewsList.aspx?CLASS=221
在这个网页点选帝释所问经讲记77页可以看上座部长老马哈希对假佛法大乘的评论。
http://dhamma.sutta.org/books/six_collection.htm
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印度、斯里兰卡、越南、尼泊尔的上座部僧团在西元1954年
时推举2500位长老举行第六次结集,由马哈希长老负责提问相当于第一次经典结集时的大
迦叶,明昆长老负责答题相当于第一次经典结集时的优婆离和阿难,这说明了马哈希长老
和明昆长老是20世纪最有代表性的上座部长老。
http://www.dhammarain.org.tw/books/sou/sou-all.htm
为了拆穿大乘假菩萨道的骗局,
明昆长老特别把巴利三藏和注释中的菩萨成佛之道整理成南传菩萨道,
有兴趣了解真正菩萨道的人可以参考。
作者: fuxin999 (高雄盐埕旭)   2018-04-26 12:56:00
话虽如此,但毕竟吃鸡排就是会让屠夫杀鸡,造成别人造业
作者: sgtpepper (喔请干呀八八立己把八)   2018-04-26 12:57:00
看不懂 只想吃炸鸡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2:57:00
有低能儿吃鸡排不知道鸡排怎么来的XD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18-04-26 12:58:00
这种解释如果放到法律中天下还不乱套.光是畜牲想.你怎知想啥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2:58:00
如果你讲说去捡死鸡来做炸鸡排 还比较合理些难道那只鸡不是为了给人吃而被杀 是杀鸡的人自己的兴趣?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18-04-26 13:01:00
楼主没看懂其他人的逻辑 讲话没交集QQ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3:02:00
爱吃就大方承认就好了 讲这种话我没杀生 真的是笑死人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18-04-26 13:05:00
问题在(3)(4)要成立的情况 变成只有直接下杀手的才叫杀生 而楼上几位似乎不怎么觉得
作者: mark32504 (小马哥哥)   2018-04-26 13:06:00
我觉得宗教最厉害的是在离谱的事都可以圆,越会圆就越接近邪教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8-04-26 13:07:00
责任分法不太相同 这个类似法律的分法 无指使意图
作者: jerryjayg (淋溼)   2018-04-26 13:07:00
好文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3:10:00
那时印度还是现在泰国 出家人吃的东西就随机托钵来的
作者: vdml (vdml)   2018-04-26 13:10:00
看能不能用佛法解释经济学的供给需求好了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3:11:00
还可以解释得通 你现在是消费行为 而且目前都是为了提供肉类大规模养殖宰杀 敢说杀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者
作者: SamuelLuo (萨姆尔)   2018-04-26 13:14:00
还是贴出三净肉或五净肉的规定会比较完整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18-04-26 13:14:00
有卖的就有买的.如果卖的有罪那买的没罪天下还不乱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3:14:00
贴个戒律就以为自己逻辑通有知识吗?当然是为自己赚钱呀 所以没钱赚会杀喔 有人杀鸡当兴趣?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18-04-26 13:16:00
楼上 在他举例子给你看 说就算是专门杀来卖 你没吃也不杀生更正 你吃了也不算杀生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8-04-26 13:19:00
不要什么都用邪见放大绝 宗教自由的时代了我知道呀 他搬戒律说吃没杀生 我用正常消费关系说这有因果目的关系而已 扯宗教戒律 就是说有就有 没有就没有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18-04-26 13:23:00
我猜 你要用正常消费关系解释 这不是三净肉 楼主才会被说服 没有见到为自己而杀,没有从可信之人处听闻为自己而杀,不怀疑其人会为自己杀"由于市场买的死肉是三净肉"你上面例子自己说的看懂了 你说规定不一样 那拿来当例子不是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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