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记者于庆璇/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77岁吴姓妇人罹患糖尿病,两眼几近全盲,今年突然接到社会局通知,得知离
家多年张姓女儿也罹患糖尿病遭截肢,且一眼失明,如今被安置在新北市护理之家,社会
局要求每月支付女儿安置费26000元及医疗费,让她感到相当无力,只好向法院声请免除
扶养女儿。
根据《苹果》报导,新北市社会局黄姓社工说,张女原先和朋友住在一起,后因罹患糖尿
病导致一眼全盲、右脚截肢,无法自理生活,被安置在三峡衡安护理之家。今年2月,她
表示不愿待在衡安,才由户籍所在的新泰社福中心接手,并通知吴母,要求她负担女儿每
月安置费及医疗费用。
吴妇表示,自己现年已77岁,罹患糖尿病多年,两眼几近全盲,早已无工作能力、也无退
休金,靠着大儿子开出租车赚钱及社会局每月3000元补助过活,没有心力再去照顾女儿,
且女儿自23岁就离家工作,未曾尽扶养义务,且家里也没有地方可以居住,因此寻求法扶
律师协助,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女儿的义务。
女儿则供称,自己无法找到任何地方安身,因此希望法院能够驳回母亲免除扶养声请。最
终,法官判定,吴妇和张女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不过从现状来看,吴妇确实无力扶养他人
,因此裁定吴妇免除扶养女儿的义务,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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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全盲妈妈还有义务要养20几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