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猴子自拍照还在争议 美上诉法院:动物没有著作权
3.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gur.com/a/kCENFxv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针对印尼猴子自拍照引发的版权诉讼,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
院周一(23日)裁定,只有人类可以对侵害版权提出诉讼,意指猴子的自拍照没版权。
综合外媒报导,2011年,印尼黑冠猕猴纳鲁托(Naruto)拿起英国摄影师史拉塔(David
Slater)留下的相机自拍,这张笑面猴自拍照随后在网络爆红,但也引发版权纠纷。史拉
塔后来在出版的书籍中采用这张照片,引来动保团体“善待动物组织”(PETA)提出诉讼
,称纳鲁托享有照片版权,并建议由PETA担任法定监护人管理其收益,以让所有猴子受益
。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周一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我们必须确定一只猴子是否可以控告人类
,是否能如同公司和公司因版权被侵权受损害要求赔偿等。我们的结论是,这只猴子以及
所有动物,因为牠们不是人类,在版权法下缺乏法定地位。”
法院的裁定让史拉塔可获得相关诉讼费用,目前居住在英国的他说,这场官司让他在经济
和情感上饱受伤害,他拒绝透露从这张照片获益多少,但称收入“低的令人尴尬”。
上诉法院法官比依(Carlos Bea)还说,动保组织PETA似乎把纳鲁托当作一枚旗子,来实
现该组织的意识形态目标,直指PETA的诉讼琐碎又没有意义。
这个案件已在去年9月达成和解,史拉塔同意捐出未来照片盈利的25%,以保护印尼黑冠猕
猴的栖息地。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405543?utm_medium=P
5.备注:
果然什么动物保育都是假的,利益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