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浩鼎案开庭 翁启惠发声明:谋杀中研院长

楼主: wu07270624 (阿达)   2018-04-25 15:50:18
1.媒体来源:UDN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浩鼎案开庭 翁启惠发声明:谋杀中研院长后,台湾又获得什么?
3.完整新闻内文: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涉浩鼎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开庭,传前中研院公共事务组主任梁启铭、
智财技转处长杨富量作证。翁启惠也发声明再次重申自己清白。
翁启惠声明如下:
本人一再说明,事实也证明,从未参与技转工作,更未私下交付材料给厂商。
媒体上消失的事实却是不同的故事。 事实是国库因此收入大增,国家智财超出市
场行情出售,请问图利了谁?
再次说明:
1. 本人从未签署任何技转合约,也从未介入任何技转。
本人并无参与技转之谈判及决定,也无接受过浩鼎任何报酬或持有超过浩鼎5%
之股权。 依中研院及科技部规定,并无构成利益冲突,也无揭露持股及利益回避问题。
2. 起诉书指控本人以院长身分主导技转而收取贿赂。
本人以“创作人”身分接受智财处之征询,对于技转或材料表示专业意见,从未
参与谈判,或收受任何公司包括张念慈的报酬,既然没有利益冲突情事,如何触
犯贪污治罪条例?
3. 起诉书指本人在未签备忘录就交付2.23克的材料及智慧财产。 浩鼎跟中研院
原来就有产学合作,这本就是出资公司浩鼎的智慧财产权,这是厂商自己的权
益,还需要我多此一举吗?
此外,厂商取得材料试用是多支付400万元,并非无偿取得。
4. 检察官以“传说中的技术股1500张浩鼎股票”,说是行贿本人,浩鼎从未发
行技术股,传说中的技术股不见踪迹,又是再次误解。
5. 购买浩鼎三千张股票是家族理财基金购买,不是免费取得,更非以讹传讹中的
哪位金主免费赠与。
6. 浩鼎案的授权金从2500万谈到最后超过5700万,这是增加国库的收入,美事
一桩,怎会被丑化至此? 中研院智财处将中研院实验室的成果以高于市场行情价
售予厂商,这么优秀的谈判人才,应该获得奖励才对,哪来的贱卖国家技术?
7. 检方将币别翻译错误,中研院谈判人员将智产权价格拉高变市场四倍,翻译却
变成四折,四倍变四折,又是误会一大场。 高于四倍的价格怎会是贱卖国产?
8. 检方去函中研院要求院方说明技转事宜,院方回复合乎程序。 未料,检方不
等中研院回文,直接起诉本人,就在中研院正式回复文前五天。 不知为什么这么急?
台湾舆论不想要知道真相,在名誉和人格谋杀了一位中研院长后,台湾又获得了
什么? 获得国际优秀人才不再返乡贡献,正式阻断归乡路,产业因此事件停滞不
前,这些已非痛心遗憾四字足以形容。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106102
5.备注:
个人认为他只是借题操作,又想把自己洗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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