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视新闻 警察用枪时机频惹议 立委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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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4日 蔡慧玲 应磊奇 台北报导
“警械使用条例”实施以来,已经10多年没有调整近年来,警察人员使用枪械的时机,时
常引起争论,还有警察因此缠上官司。因此有立委提案想要修正“警械使用条例”,也呼
吁内政部尽快提出版本,让草案能在立法院通过,给予警察执法更多保障。
日前,台南市员警在追捕窃盗通缉犯时,开枪击毙通缉犯,引起争论;去年也发生新竹的
陈姓员警,对拒捕的阮姓外籍移工开枪,导致对方伤重不治,陈姓员警因此被检方依业务
过失致死罪起诉。近年来,警察人员的用枪时机,常遭受质疑,也造成第一线员警执法的
困扰。
警权会副理事长高振修表示,“在那危急的那一瞬间。因为种种环境、内心的不安,法不
挺、官不帮,还有同仁内心茫然,而让同仁殉职,同时赔掉社会大众的治安。”
由于“警械使用条例”实行以来,已经10多年没有调整,有立委则提案要修正,以厘清警
察用枪规范,并提出要比照现有的“车祸事故鉴定委员会”,在内政部设置“警械使用鉴
定委员会”,借此详算出开枪导致伤亡的责任比例,给予法院作为审判依据。
亲民党立委陈怡洁提到,“在事发的时候,可以帮警察一起来面对司法,去减少恐龙法官
误判的空间。”
刑事局副局长马振华则表示,“还是透过这个委员会来累积,更多的历史经验,过去发生
案例或者惨痛的教训,回馈让我们员警从这里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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