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Elder (戒 定 慧)》之铭言:
: https://labweb.mol.gov.tw/
: 奇怪了 这个系统 我怎么按
: 都是新制的加班费用比旧制的低
: 怎么会这样 这样雇主们不是越来越爽?
为什么台湾老板那么喜欢强迫员工加班?让员工加班老板不是要付出更多人事成本吗?
从下面这篇文章也许可以得到答案
https://goo.gl/DqgTgC
节录部分内文如下
台湾企业对加班费的计算非常扭曲
首先劳工每小时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月薪除30再除8,而不是月薪除22上班天数再除8小
时工时,在这个时薪的算式之中,劳工已经先挨一记闷亏
再加上许多企业在计算每小时工资时不是以经常性薪资来计算,而是违法以底薪计算
很多人月薪虽然有25000左右,但是公司给他的底薪只有15000
拿这15000去换算成每小时工资是62元,即使再乘1.33,每小时加班费也只有82元
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来说,让劳工加班,付出的加班费反而比平日给付的工资少。
也比劳工另外到外面打工的140元时薪少
于是很多血汗工厂卯起来强迫劳工加班
一个人当三个人用不只省下工资,当劳工受不了高工时自动离职时又省下3节奖金和特休
等人事成本
: 当初修法是考量到什么? 有没有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