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110/2680116
劳基法三读 行政院:“四不变”不会过劳
立法院今(10)日通过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长赖清德感谢立法院苏嘉全院
长、蔡其昌副院长及“所有委员」的支持与辛劳,行政院感谢立法院通过劳基法修正草案
维护劳工权益决心不变。
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发言人徐国勇表示,在劳基法修正草案通过与实施,行政院会以“四不
变”维持劳工权益;并以“四弹性”赋予企业经营和劳工工作安排的弹性,维护劳工权益
与安全的决心不变。
劳基法修法三读通过,“7休1”成为历史,未来劳工可连续上班12天。未来休息日加班费
核实计算、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时提高到54小时、轮班间隔经劳资协议可由11小时缩短为
8小时、“7休1”改为“14休4”及特休假经劳资协议可递延1年。
至于行政院所指的“四不变”,为上班工时每天8小时、每周工时40小时、周休二日精神
以及加班费率不变;“四弹性”为加班弹性、排班弹性、轮班间隔弹性、特休运用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