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但不合理
劳动部应该要怒罚2万
疲劳驾驶肇祸 公司称“随时可休息”
国道麻豆段上午发3死重大车祸,肇事司机的公司同事今早11时许赶到国道警察队,面对
媒体连番追问,肇事驾驶陆乙豪(43岁)是否连续工作逾12小时?公司同事声称,绝对没
有,中间有休息,开累了随时可以休息。
陆妻稍早在国道警察队指称,先生是“昨天(4/22)下午两点多三点出门的,身体状况…
…肝不好,这两天不舒服,我昨天就跟他说不要跑了,他不听,还说他同事有事”,之后
就出门跑车。
但他的同事说,陆乙豪是下午五点半从高雄出发,送牛奶到桃园,差不多4小时就可抵达
,如果累了下完货可以休息,公司没有规定一定要几点到货,只要隔天早上到货就可以,
若未发生意外,陆乙豪今晨返回高雄后,预于下午5时再接班出车。
根据国道警察初步询问,陆乙豪出车时程如下:
█4/22 17:00到公司
█4/22 17:30从高雄路竹载牛奶出车至桃园3个地方卸货
█4/23 00:10驾车南下回高雄
█4/23 01:30台中后里地磅歇息
█4/23 03:00开车回程
█4/23 04:34打瞌睡肇事
陆乙豪的同事说,昨天接到陆的电话,讲起话来有感冒的样子,有无其他不适他不清楚;
陆在公司10几年,没听过他有什么状况,违规记录很少,不喝酒不吃槟榔,他开的肇事车
车龄3个月,公司绝没有要求他何时返程,送货过程累了随时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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