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认罪协商很潮的,
俗称“审检辩三方携手逼被告认罪”
检方先起诉个靠背重的罪,先把被告吓到吃手手
律师再跟被告说:我看这个不太乐观,尽量帮你争取空间
法官就一副没他的事,想早点结案下班
这时候检方就跟被告说,这罪证我看你死定了啦,不如就认了吧,认了还可以判轻一点
律师也跟被告说,如果认个轻一点的,像杀人认成伤害,刑期变短,很快就能出来了
法官要结案下班,也跟被告说,认了我就判轻点
这时候被告就跟夹心饼干一样,每个人都叫他认,没罪他也只好认
可能本来起诉的重罪要判10年,最后认罪关1年或罚点钱
检方赚业绩,律师赚现金,法官结案也赚个业绩,大家皆大欢喜
至于被告就去蹲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