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y731 (K少)》之铭言:
: 首先,我认为staff23不是公众人物
: 指称她上过新闻
: 只是名字上过新闻而已
: https://i.imgur.com/4nqma9A.jpg
: 也没接受过访问,至于他们的诉讼,
: 那又是八卦板之外的事情,
: 你们的私人恩怨没必要放到板上来,
: 如果你要讨论他的管板风格或是任板主时的作为就算了!
: 拿一个非公众的人的琐事来板上,我想就免了吧!
: ※ 引述《momo1130 (jrfh)》之铭言:
: : 有时后一篇文章都打超过半小时了
: : 但只凭版主自己想删文
: : 就随便找个理由把文章删掉
: : 这根本就是乱来
: : 尤其是kay731这个烂板主
: : 乱删人文章
: : 有没有八卦?
八卦板规不严谨 依赖各板主的认知判决
本就会存有许多争议 就拿你的公众人物来说
指称他上过新闻只是名字上过新闻
也没接受过访问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名字上过新闻 又接受过访问
就可以是公众人物了 如果不能这样理解
那能不能清楚定义公众人物的范围呢
每个人的认知都不一样 有人以美国的标准来看待
有的认为只要上过新闻就是 版规也没清楚定义
有些定义又是又用另一概念去定义 而那个概念
灰色地带颇多 我是觉得啦 干脆比照法院
判决写判决书啦 清楚写下你的判决依据 思考
过程啦 这样汇集一堆判决就会有清楚的外观
不会沦为专断独行了
不然为啥就要以你的公众人物的定义为准呢
大人说你强奸就强奸吗
还是要问啦 为啥要以你的定义为定义
这样每换一次板主 定义不就要换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