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孙安佐被美国警方找到住处藏有一把9厘米手枪和1608发子弹,使得案情升高。美国
执业律师邱彰表示,孙安佐起初称没有枪,现被搜出有枪,跟警察说谎会是一项重大罪名
,“美国所有的案子都只能诚实说,真相一定会大白的。
邱彰指出,孙安佐曾跟朋友说,子弹都是他父母去年耶诞节去美国找他,他们打靶时买的
。还好他父母现在就在美国,随时可以出庭为他作证。
但被查获手枪的问题比较大,孙说是从网络买来自己拼装的。本案从宾州的“恐怖威胁”
立即升级至联邦的“恐怖威胁”,“乖孩子”应该很久都不能回家了。
拥有纽约州律师执照的前高检署检察官、律师覃正祥认为,孙安佐因涉敏感的恐攻威胁罪
,被起诉的机率不低,应考虑以认罪协商方式,争取缴罚金免囚或轻判。
对于孙案的发展,覃正祥有不太一样的见解,他认为,恐攻因属国土安全部职掌,国土安
全部基于案件管辖,要求当地警方通报审查,系行政管理范畴,不一定就是案情严重。
覃正祥表示,孙安佐可能触犯宾州刑法第2706条第(a)项所规定的“恐攻威胁”罪(
terrorist threat),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认为,虽然警方事后在孙安佐寄宿住处搜出大批枪弹,认为孙的动机并不单纯,但在美
国拥枪合法,孙如果是合法取得,就未涉刑责,应不致影响他原本被指控的恐攻威胁罪名
,目前尚看不出案件有升高为联邦管辖案件的情形。
他说,本案最好以认罪协商说服检察官,以孙没有任何刑事前科,家庭状况单纯,因年轻
不懂事而误触法律,经此事件后已深受教训,没有再犯之虞,争取类似台湾的缓起诉,以
缴交罚金换取免囚、自愿离境。但若遭起诉,同样只能以认罪方式争取法官轻判。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04000491-2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