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厘清两件事
第一,他被搜出大量子弹,但只是大量而已,包括AKB48的子弹,但没有持有AK枪只
第二,这个比较严重,被查到持有手枪,虽然只是9厘米手枪,但他没有美国公民身分
,所以他是非法持有
首先他是不是真的要去扫射?从他国中霸凌同学,叫人跳楼,又拿BB枪乱射路人,
这些前科看起来,再加上他无故持有这么多子弹,看起来他是真的要去扫射了
而非法持有枪只我记得是要判一年半到三年,其实也不算很久,可是足够他菊花开了
现在他被追诉一条罪,叫作“恐吓危害安全”,这个可以判五年,但如果他老实说
“我没有恐吓,我是真的要做,我是好心叫我的好友当天不要去学校,我不想杀他”
那这样应该不会构成恐吓,这一条可能就免除了
再者他预备大量杀人,可是再怎么说都是预备犯,预备犯在美国不处罚
因此根据笔者的推断,他只要老实说“我就是要杀人,可是我没有要恐吓,我承认
非法持有枪只”,那这样的话应该是这样
1.恐吓部分:因为是善意告知好友,谁知被好友泄露,所以无罪。
2.非法持有枪只:因为初犯,所以只判一年半。
3.杀人未遂部分:因为还没着手,只有预备,而美国不罚预备犯,所以无罪。
看起来这样就是最好的情况,他应该就会被判一年半(然后就回台湾惹,怕怕)
但如果恐吓部分成立,判三年,非法持枪判两年,这样加起来五年
可是我记得美国有恐怖攻击的特别法,这个有没有罚预备犯我不知道,请大大解答
如果有的话,那他可能判一判十年以后才能出来吧(然后就回台湾惹,怕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