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备注:
: 重点在最后一段 而不是意外本身
: 笨蛋都知道 做消防员就是高危险的工作
: 你要有实习制度没问题
: 但是说实习生不算公务员 这根本视人命如无物
: 为国家卖命就该给相对优渥的保险和抚恤
: 竟然还要用特例处理 这哪个韩国人想的制度
: 该不会哪天实习消防员死于火场 又要特例处理
其实台湾应该早就有这种制度了,
军警消基本上是一体, 制度几乎都是互抄, 只是警消的自由度比军校大一点而已,
台湾军警下部队(分局)前也有实习制度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721/1165658/
图中臂章是挂中央警察大学,
这些人执勤殉职, 确实不适用抚卹制, 之前就有空军学官殉职就是这样了
ps: 见习官制度, 不只警大军校, 连外轨or预官都有
ps: 韩国这件事大概是这样子的:
见习官当然不会派进去火场, 好吧, 那去救狗吧, 应该很安全,
也顺便当作见习期间的训练, 没想到救狗都发生意外
: 如果有天台湾有政客想学这种制度
早就学了,... 应该这样说, 当初冷战期间, 民主国家阵营的典章制度,
基本上都是互抄, 大约就是 美国日本德国起头,
其他人照抄就好,... 不可能韩国偷学了, 台湾没学到
: 我一定骂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