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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案开庭 马激动辩无罪:难道要我不做事,回家睡大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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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高等法院今针对前总统马英九被诉泄密等案召开辩论庭,马答
辩称本案已有7位法官、3次判他无罪,并举总统蔡英文在司改议题上,也进行院际间的协
调为例,四度强调“我无罪”,希望高院判决能确立总统在宪法上具有“院际调解权”的
行政权限,仍判他无罪,马并质疑检方起诉他“难道是叫我不做事,回家睡大觉”?
高院今上午开庭,检方批评台北地院判马无罪是误解宪法中总统有“院际调解权”原意,
更创造总统得介入刑事个案侦查程序,权力无限上纲之不当,应判有罪。
马拿出事先准备的A4纸大小资料答辩称,此司法关说案,可能引发政治风暴,他是以“最
大限缩、最小侵害”的方式处理此事,“我绝对没有犯罪”。
马英九表示,本案已有7位法官、3次判他无罪,并举总统蔡英文在司改议题上,也进行院
际间的协调为例,指他未犯罪,院际调解权是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和责任,北检起诉他根
本是剥夺总统的行政特权,希望高院判决能确立总统在宪法上的行政特权。
马说,荒谬的是,若依北检起诉逻辑,总统凡事都要请教检察官,“这是在禁止总统思考
”,那总统根本没有行政权,“难道是叫我不做事,回家睡大觉”?
本案源于2013年8月31日晚,马英九收到黄世铭连夜报告特侦组查办关说案的专案报告后
,竟将此侦查中案件向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泄漏,已触犯泄密等
罪,马还教唆黄于9月4日向江泄密。
一审认定马虽有泄密行为,但是就行政、立法有侵害司法独立之虞而行使总统院际调解权
,有阻却违法事由,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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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可是英九,总统也有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