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尾随女子返家性侵未遂 法院裁定羁押
发稿时间:2018/03/29 17:10最新更新:2018/03/29 17:10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9日电)施姓男子涉嫌尾随年轻女子返家性侵未遂,遭北检声
押,但获北院裁定限制出境、住居。北检提起抗告,高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今天下午裁定施男羁押。
施姓男子涉嫌22日尾随一名年轻女子返家,闯入浴室强压女子企图性侵未遂。警方事后
逮捕施男,台北地检署复讯后声请羁押。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施姓男子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但施男以无法联系亲友办保,法官改
命限制出境、出海,另通知美国在台协会施男遭限制出境一事,并命施男每周三上午到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报到。
台北地检署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北院因施姓男子无法办保,改裁定限制
出境、住居,作法并不妥适,北检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今天下午开庭,施姓男子坦承有侵入住宅、伤害、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犯行,也自陈
在国外有资产,目前正提出移民美国的申请,而且施男在犯案时设法遮住被害人眼睛,
不让她获知长相;法官审酌上述相关情况,认定施男有逃亡之虞。
裁定指出,施男虽然没有妨害性自主罪的前科,但他只因情绪不佳就随机犯案,有一定
程度的再犯可能性;为担保本案后续相关刑事程序能顺利进行,因此裁定施男羁押。(
编辑:张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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