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法送审 宗教团体拒纳管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328000611-260114
被视为转型正义法案之一的《财团法人法》草案,立院本周审查,但宗教团体担心遭到严
格监督,包括中华比丘尼协进会祕书长释见引法师、松山慈祐宫董事长陈玉峰等人都希望
排除宗教团体适用。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财团法人法》不想管宗教团体,但因为立
法得问题,登记为财团法人的宗教团体,在立法完成后“可能被管得到”。
内政部也希望宗教团体改由《宗教团体法》规范。但出席公听会的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郑
英弘表示,《宗教团体法》草案已经撤案,有可能造成《财团法人法》草案的立法进度超
前《宗教团体法》,产生法律适用问题。
立法院国民党团昨举行《财团法人法》公听会,释见引表示,宗教界的立场就是宗教归宗
教,不要把宗教财团法人跟一般财团法人混为一谈,应该要排除适用。
松山慈祐宫事长陈玉峰也持同样的看法,希望朝野立委、包括民进党立委,都应该支持宗
教团体,排除在《财团法人法》适用范围。南方澳南天宫主委陈正信也说,目前《宗教团
体法》搁置,立法院可能会先通过《财团法人法》,但财团法人有很多种,希望宗教团体
不要包含在一般财团法人中。
前铨叙部长朱武献说,依照内政部统计,中央跟地方有2000座宫庙,属于寺庙的财团法人
约450到500个,所谓的宗教团体包含三大类,寺庙、宗教基金会及宗教社会团体,现行法
所谓的宗教团体也适用三大类规定,但朱也主张,宗教团体应该排除适用财团法人法规定
,因为原先立法是希望达到“洗钱防制”作用,但宗教团体并没有洗钱的问题。与会的蓝
营立委则痛批,财团法人法是鸭霸法案、东厂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