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啊,只是能不能吉的成而已
人丑! 闻个发香就被吉
台男, 就照照镜子先啦,幸好本肥每次都知道要先照镜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2895
新北市一名30岁的徐男,去年12月晚间11时许搭乘捷运时,在江子翠捷运站出站搭乘手扶梯
之际,因觉得前方20多岁的女子长发飘逸,忍不住将头伸向前,嗅闻女子的发香,女子吓得
连忙报警
庭讯时,徐男坦承犯行,表示就是“忍不住想闻”,因为闻了让他觉得很舒服,但由于徐男
行为不符性骚扰构成要件,女子今年1月撤回告诉,检方因此对徐男处分不起诉。
※ 引述《brucesuperQ (母株母株 夜里枯枯)》之铭言:
: 每次有性骚扰防治的讲座来演讲
: 第一句一定都会问怎样算性骚扰
: 答案就是最简单的 觉得不舒服
: 也就是说你被肥宅看得很不舒服
: 你就可以告他
: 请问这概念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