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殴打反击被判“防卫过当” 法官:闪避就好
编辑 林保宏 报导2018/03/26 20:07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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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殴打反击,却被法官判防卫过当。(示意图/TVBS)
桃园市谢姓男子去年开着简姓人妻子的车子,并载着简女到台中市区游玩,
途中被简女的黄姓丈夫看到,他愤而拦车并对谢男一阵殴打。过程中谢男也
反击,打中对方脸部导致伤势,黄男一状告上法院。法院认为谢男在被攻击
当下,只要闪避或逃离现场就好,挥拳还击认定是防卫过当,但所幸黄男伤
势并不严重,判决免刑。
检警调查,谢男和简女是朋友,去年2月5日下午 4时左右,谢男开着简女的
车子并载她到台中市后里区时,正好被女方的黄姓丈夫撞见。由于简女和黄
男正在打离婚官司,黄男认为谢男是妻子的新男友,一气之下尾随按喇叭,
甚至还拦下车子。
黄男下车后,先是不断拍打简女的车窗,接着又跳上引擎盖猛踹挡风玻璃,
谢男因此下车理论,却遭黄男一阵拳打脚踢。谢男不甘示弱也挥拳反击,把
对方推倒在地,并朝其脸部挥拳,事后双方各自都有受伤,互告伤害、强制
、毁损等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男遭黄男攻击时,只需要闪避或是逃离现场就好,却还
是对黄男反击推倒,认定是“防卫过当”,判决谢男有罪。但因为黄男伤势
并不严重,判决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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