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之铭言:
: 举美国的例子就不对了
: 1.美国的律师录取率,有的州是超过五成,有的州是毕业就直接是律师
: 但他们是学士后才能年
: 简言之,把门关在求学
美国读JD一年大概5万镁(乡下便宜一点也要3万镁),而且基本上申请不到奖学金
如果读LLM只要一年会便宜一点,但出来大概也只能做小型诉讼辩护
说直白点,这是美金把关法
只要有钱能读LLM,花个3000镁考前冲刺barbri,不要求在哪里考上律师
猴子都能考上美国律师
: 2.重点是,美国很多东西都要靠律师
: 律师的饼有作大
: 去跟政府申请个什么文件
: 要填的资料都一叠,而且弄得很复杂
: 一般人不会自己弄
: 政府官员也不会教你,怕教错被告
: 要你去问律师
: 所以非讼律师一大堆
那些非讼律师放在台湾叫做“代书”
台湾代书还不多吗???
: 主管机关也无所不用其极在打压律师
: 例如前一阵子说,律师不能收后酬
: 很多当事人没钱,愿意用后酬方式委任的也断路了
: 完全跟不上国外的制度
刑事、家事不能收后酬是规定死的
我没印象民事,公法案件不能收后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