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ga123 (叛帝)
2018-03-28 13:36:59肥宅失业好久
不知道干嘛就出国了
上礼拜带了一种东西入境
叫做[iQos]的东西回来
我带了两条回来
想说这东西应该算香菸,就走过去报关
结果海关说你这东西...这东西...
根据:第 14 条 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或贩卖菸品形状之糖果、点心、玩具或其他任何
物品。 所以是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销毁一个是去旁边寄关
寄关之后一直被朋友骂每天骂
说别人没事你怎么会有事?
你干嘛去报关?蠢死了海关不屌你多带个两条好吗?
越想越觉得奇怪我就查了一下相关文章
有人想知道这东西是不是电子菸就去问了关务署
结果得到的回复是:
iQos的菸弹属世界关税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简称WCO)会议决议
该产品应归列国际商品统一分类代码(简称HS Code)
第2403.99号“其他加工菸叶及菸叶代用制品”
国际上认定它是属于菸品的一种
但是你却又不给我报关要销毁它?
所以我拿着这东西去公共场合抽
我不会被判定违法吗?
因为它不是香菸只是长得像?
有没有电子菸要怎么认定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