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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侣拍私密照留念 未来岳父看见气炸
2018-03-28 12:05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高市一对未满18岁的小情侣,男方用手机拍下女友胸部和下体
等私密处照片3张,再用脸书讯息传给女友留念,不料,小女生的父亲开电脑时偶然看到
女儿的私密照,气炸向男生提告,桥头地院依拍摄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徒刑6
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去年4月间,这对小情侣透过脸书认识、交往后,男生在女友的邀请下到女方
家游玩,小情侣在房间时,用手机拍下男生用手指拨开小女生下体的照片2张,以及1张小
女生裸露胸部的照片。
事后,男生把照片透过脸书讯息功能传给女生留念,不料,女生的父亲在家里使用电脑时
,无意间发现女儿竟被人拍下私密照,经逼问后,女生才说出是男友所为。
桥头地院审理时,男友坦承拍下这些照片,但没有外流,只有传给女生留念,法官认为,
当时小女生未满16岁,俩人虽为男女朋友关系,拍照时未违反女方意愿为之,并在事后已
删除数位照片档案,虽然没有将照片加以散布,但仍有外流风险,因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
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1项,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
影片、影带、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判处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