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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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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夫妻侵占一盒葡萄干?法官明察秋毫还清白!
3.完整新闻内文:
独家》夫妻侵占一盒葡萄干?法官明察秋毫还清白!
2018-03-27 00:00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陈姓夫妻到超市购物,结帐时误将放在收银柜台上、他人未带
走的一盒价值79元的葡萄干带回家,失主发现后提侵占遗失物告诉,检方提起公诉,夫妻
俩均喊冤。新竹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案发时夫妻是一个打包商品、一个付帐,不可能
当场以发票核对商品是否正确,主观上根本没有侵占遗失物的犯意,谕知夫妻俩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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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被起诉侵占1盒别人遗失的葡萄干,新竹地院法官明察秋毫还夫妻清白。(记者
蔡彰盛摄)
检方起诉书指出,去年7月,陈男与妻子到新竹县一间生鲜超市购物返家,陈妻核对购物
发票,发现多了一盒价值79元的葡萄干,夫妻竟侵占遗失物,任由陈男与孩子分食完毕。
失主返回超市调阅录影画面,对两夫妻提告,检方依刑法侵占遗失物罪嫌起诉两人。
陈男说,当天他回家后,以为葡萄干是老婆买的,拿起来跟小孩一起吃,妻子后来有说不
是他们买的,他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才没拿回去还。
陈妻则说,不知先生误拿别人的葡萄干,回家核对发票,发现该葡萄干不是他们买的,她
有跟老公说,请他拿回去还,没有侵占葡萄干的意思,她觉得很冤枉。
法官勘验录影画面,发现葡萄干在失主结帐完毕后,即放置收银柜台上长达10分钟,期间
无人察觉,该夫妻结帐完毕,由陈男将商品装入纸箱,与妻子一前一后步出超市。
夫妻当天购买商品件数12件,总金额560元,并以1千元支付,显有充足现金支付,可见葡
萄干是前位消费客人所遗留,当众多商品摆放一起时,本有混淆误拿的可能;再者,一般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鲜少会当场以发票逐一核对商品内容是否正确,且本案是一人结帐、
一人装箱,更不可能当场核对,认定陈男夫妻皆无共同侵占遗失物的主观犯意。
但法官强调,夫妻俩虽不构成刑事侵占遗失物犯罪,并不表示行为毋庸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为社会所容许。陈男夫妻于侦查中已表示愿赔偿,因失主不同意而未和解,对于失主是
否另成立民事赔偿责任,宜由失主自行审酌,依民事诉讼途径或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处理
,全案谕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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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有一段时间了 忘记当初风向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