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跟朋友聊到台湾法律很多过失都不处罚的
尤其是刑法
虽然我看起来这应该至少民法跑不掉
但如果耍赖强调是误删、无心的
有没有可能躲避刑责??
※ 引述《Eliphalet (高等游民)》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完整新闻标题:
: 不爽被开除!竹科女总经理诡花15分钟 删光公司1.4万笔研发心血
: 一位廖姓研发部女总经理曾在新竹竹北生医园区工作,103年遭到资遣后,竟然在离职当
: 天,趁交接人员不注意,在15分钟内把公司投入大笔资金研发的医疗档案全部删光光,资
: 料高达1万4800多笔,造成公司损失惨重并报案。新竹地检署以刑法无故删除他人电磁纪
: 录罪嫌,将廖女起诉。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187/3187137.jpg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26/1137519.htm
: 5.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