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台湾多数的规定
都是形式上的规定
所以大家常常听到什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有节操
但是换一角度来看
就代表这条法律很烂
因为只要不符合道德法律就管不到
法律管不到本来不是大事
但很多时候这种管不到的感觉会让很多人不安
很多人包括政客 其他的教授 部分老百姓
他们认为只有纳入管理才是比较好的
虽然台湾的制度纳入管理可能更糟
但这是一种感觉
实际怎样不重要
这类人在台湾有一大堆
管中闵这次的事件基本上就是踩到了这票人的红线
因为管做的事情是超出这些人的想像的
又有学术地位
又能赚大钱搞政商关系
然后在中国大陆又有人脉
但居然没有违法
这说明了几件事
第一
如果管中闵的这些行为是应该被防堵的
那么就代表这批法律规定立的十分的烂
管可以玩的那么大却没有法律能真正的办他
这让这批人不安
第二
管中闵的行为在这票人看来是十分不受控制的
搞关系搞那么大
事情做得滴水不漏
却不是典型的那种拿政府计划的学者
绝对是非我族类
这个非我族类不是单纯的蓝绿的差异
而是根本上不是同一类人
一个外星人来当校长怎么可以
这根本不是法律推定或是简单的蓝绿立场问题
而是更根本的行为差异
更重要的是这种恐惧还来自于已经被排挤掉的资源控制
因为管在很久之前就一定都乔好了资源分配
现在会闹的一定都是那些没分到或是分很少的
趁台面还没开牌
搓牌也还是有那么一咪咪机会可以翻盘的
用正义包装恐惧来搓牌
死马当活马医
是我我也会这么干
只要台湾大众接受这种看法
亦即除非允许否则禁止
这场选举就还有的闹
挺管反管说到底只是校内政治斗争
但真的挑战社会的地方就在于
如果真的做了一堆游走法律边缘的事情但绝不违法
台湾人是否接受这种人呢?
: 你要这样乱回我就想到这个案例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m-q1bqKGww#t=7m15s
: 法院判人有罪,采用有罪推定
: 只因业者帐本内,写了 "支付十万元" 就判有罪,
: 在完全没其他证据佐证下判人有罪。
: ※ 引述《suntw (主序星)》之铭言:
: : 你说的算数?还是台大算数?厦大2005年文件已写明是兼职
: : → lwt501cx: 厦大说不是也得配合出入境来看啊,还在跳针哦? 03/25 1
6:
: : → asdf45610: 关键应在“管违反台大.台湾法律规定”,非夏大认定兼职 03/25 1
6:
: : 问题在台大是根据厦大回函来判定
: : 很明显厦大回函有问题,看清楚台大是因厦大回函否认来片面判定,跟你们说的完全
不
: : https://i.imgur.com/V66r6Y3.jpg
: : → lwt501cx: 你就继续闹,反正台大说的算你也不会信 03/25 1
6:
: : → YumingHuang: 所以请问管是何时兼职?拿多少钱?怎么上课? 03/25 1
6:
: : → lwt501cx: 这个时候台大又可信了 03/25 1
6:
: : 我有说台大可信不可信吗?我是PO台大做法跟你说的根本不一样
: : → YumingHuang: 这些你都不知道是要怎么说管兼职? 03/25 1
6:
: : 厦大公文2005年33号有说管是兼职,你是没看到我PO的吗?
: 换你去做法官,你也会判这有罪,是吧?
: 我就是在问你,你无法举证出管何时赴大陆,何时授课,收取多少金额;
: 单单因为某个地方写了 "兼职" 两个字,
: 就判管有罪,请问你跟这个案例乱判的法官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