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呼吁王先生更正!
能不能做保全是依照保全业法第10-1条,内容如下
https://i.imgur.com/V0GpLiO.jpg
https://i.imgur.com/jrPpmqk.png
一、目前你能告的也就是刑法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不在10-1条限制内,也就是
说真给你告成了,任何一家保全公司聘用该乡民是完全合法的。
二、保全公司确认应征者是否符合资格,不需要看良民证,正常程序是:保全公司会将该员
资料送警察局审查,警察局会依照保全业法确认资格后回复合格或不合格。
三、请勿造谣让曾被告公然侮辱或诽谤罪的人民以为自己不能做保全!
四、身为社会记者出身,我认为你有必要更正,并为误导社会大众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