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瑞德 你们有前科 就没办法当保全

楼主: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3-24 14:44:58
这篇正解无误
很多喜欢喊告的
就是看准人会怕刑事前科
述不知 就算这种微罪被起诉判决确定
通常最多就是罚金而已
并不会有什么前科纪录
(就算真的有 一般人要调阅相关资料也是有难度)
不信的话
参考之前的统神案吧
统神直接一审认罪还求法院内让他表演还他键盘
超好笑的
※ 引述《ROCKMANX6 ( )》之铭言:
: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第六条
: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应以书面为之;明确记载有无刑事案件纪录。但下列各
: 款刑事案件纪录,不予记载:
: 一、合于少年事件处理法第八十三条之一第一项规定者。
: 二、受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
: 三、受拘役、罚金之宣告者。
: 四、受免刑之判决者。
: 五、经免除其刑之执行者。
: 六、法律已废除其刑罚者。
: 七、经易科罚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
: ,五年内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这种案件就算有罪几乎都是判拘役,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也就是俗称的良民证根
: 本不会记载,这位资深社会记者照理说应该要知道这些事情才对。
: 就算判到有期徒刑,只要得易科罚金,五年后纪录也会涂掉。
: 除非判到有期徒刑七个月以上,纪录才会永远留着。但是这可能吗?
: 印象中因为妨害名誉案件被判七个月以上的,只有当年蓬莱岛案的陈水扁、李
: 逸洋、黄天福。
作者: Rrrxddd (RRXD)   2018-03-24 14:45:00
好臭= =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8-03-24 14:49:00
有些人就假设人人都要考调查官 所以小罪都不行啊然后假设人人都有关系 都查的到全部资料啊其实就只是要带风向 让你怕 就不敢说话
作者: ARTORIA   2018-03-24 14:51:00
我书读不多 你不要害窝不能当保全QQ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8-03-24 14:51:00
渐渐达到对恶的冷漠 正义感的丧失变成独善其身 顾好自己就好 别多嘴其他人的事情
作者: Becuzlove (阿呜阿呜阿呜呜~)   2018-03-24 14:51:00
推2F 所以那些人渣说的话别太相信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8-03-24 14:52:00
弱小的人只剩下团结起来带动的风向 连这个都没了就真的不会有人要理弱小的人了甚至还有天才说 被告就是有纪录了 我能说啥????
作者: live1002 (XD)   2018-03-24 15:21:00
是会有卷宗拉,可是那要没在检察官就驳回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见)   2018-03-24 15:42:00
被告会在警方的前科素行表留纪录 应征保全时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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