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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警察还笑嘻嘻 少女告运将性侵不起诉
1名17岁少女去年8月间,在桃园市龟山区忠义路一段拦出租车,因此结识了46岁康姓小黄
运将,之后两人频频透过Line联系并相约外出,康男将少女载到摩铁但事后被控性侵等,
不过,当时曾有员警进入查看,发现躲在窗帘后的少女,但少女只是笑嘻嘻、没有求助“
被性侵”,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少女行为与遭性侵不符常理,侦结予以康男不起诉。
少女指控,康男把她带到桃园区某摩铁,强行脱她衣服想要“硬”来,她挣脱从门缝钻出
逃跑,在门口被康男拉回并发生争执,拉扯中连电话都摔坏了,她被拖回房间后遭性侵得
逞。
不过,康男喊冤说:“双方是你情我愿,我还给了少女5000元,少女一开始还想仙人跳!
”他指出,他带少女到摩铁后先付了5000元,当作上床的费用,少女拿了钱就说要去买保
险套,突然打开门跑到外头拦车,他追出去理论、双方在门口拉扯,还引来4、5名路人围
观,之后2人返回房间“继续”,但2人举动已引来路人报案,警方曾到房内查看。
检方传唤摩铁员工及员警出庭,员警证称,到房内看到少女躲在窗帘后,拉开后只看到少
女笑嘻嘻,少女也没呼救,检方认为,少女予康男各说各话,但少女如果遭到性侵,何以
不向路人、员警求救,不符常理,加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康男犯案,侦结予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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