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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妈不在要帮我!”兽父性侵稚女1469次被诉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兽父,从2个年幼的女儿读幼稚园开始,就伸出狼
爪强行猥亵、性交,总计1469次,兽父甚至向大女儿提出要求:“妳妈(已离婚)不在,
要满足我”,在不违反大女儿意愿下发生性行为,直到去年,大女儿向男友诉苦全案曝光
,新北地检署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兽父。
检警调查,这名40多岁的父亲与妻子离婚后,独自照料目前分别年约16岁、13岁的姊妹花
,但他却从2008年开始,先对当时只念幼稚园、年仅6岁的大女儿伸出狼爪,他还曾以妻
子不在他身边,向女儿提出要求,在不违反大女儿意愿下发生性行为,兽父对大女儿总计
性侵384次。
不仅如此,小女儿在年仅4岁时,也遭受父亲毒手,猥亵、性交高达总计1085次;这对姊
妹花彼此都知道父亲行为,但因父亲是家庭支柱,多年来隐忍不发,直到去年间,读国中
的大女儿无法再忍,向男友诉苦,其男友告知辅导老师,全案因而曝光。
社工于案发后与兽父通话,他在电话中坦承犯行,社工前往接小朋友,准备安置时,兽父
还在社工、亲人面前下跪道歉。
他在警询时原本也坦承犯行,但检察官侦办时,他全盘否认,推称警询时是因他母亲住院
,一时不知怎么办,害怕女儿没人照顾,才向警方说“有”,这样社会局就会介入照顾;
他甚至指控女儿是因手机被没收及他曾冲动打她们,才心怀怨恨诬陷。
由于姊妹花指证历历,又有社工证词等证据,检方不采信兽父辩词,依加重强制性交、猥
亵及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及猥亵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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