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Man (苹果人)》之铭言:
: 民事诉讼法向来分为学说见解以及实务见解。
: 传统上,学说见解大致上分为邱(联恭)、杨(建华)、姚(瑞光)、骆(永家)四大家。
: 不过,在最近几年杨老师以及姚老师分别相继过世,且骆老师年事已高已经退休之后,形
: 成邱老师一派为学说通说之局面。
: 然而,邱老师的见解以及其主导的民事诉讼法修正因为过于抽象,或是理想,导致实务上
: 很难操作,而备受最高法院的批评。
: 假使,黄国昌老师没有跑去当立法委员,以及姜世明老师的学说成为强而有力的见解,邱
: 老师还能形成通说吗?甚至主导民事诉讼法的修法吗?
: 还有就是,听说国昌老师是骆老师的弟子是真的吗?
要多新?
台湾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玮佑助理教授。
可谓法学界超新星,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师承邱联恭、许仕宦、沈冠伶。
以超级新人的身分返台执教。
烫有一个有点Q又可爱的卷发造型,有点转音小王子叶柄桓的味道。
回归正题,21世纪民事诉讼法修法后,实务上争点整理的采行已渐渐从形式上的装模作样
走向两造以整点整理内容为出发提出各种失权、不利益的攻防的有模有样。
估不论原文中争执民事诉讼法学界以谁为大家的争议,邱真人力推的争点整理程序在投下种子后
已经萌芽而成长。
现在出国以民事诉讼法为主修的新生学者已经寥寥可数,恐真如詹大法官所言,未来台湾民事法学界,将是26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