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掰“失恋”骗醉女回家性交 录4片赔200万
2018-03-20 17:38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04188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富少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在台北市夜店猎艳,先后捡尸30多名酒醉正妹或小模,带回自家
豪宅性侵、偷拍,2012年间因遭一对姊妹提告,东窗事发。其中一名代号“H”的女子提刑
事附带民事诉讼,求偿200万元本息,高院更一审今判除前审判给付170万元的“贞操权”本
息外,另须给付30万元隐私权赔偿。
李宗瑞除了性侵5名女子被判刑定谳外,他被控性侵另外9名女子部分,去年高院更一审认为
,李犯后没有悔意、恶行重大,将他判刑39年2月,未来若遭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他将
合并执行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而被害人的民事求偿也分别进行。
受害的H女表示,和李宗瑞是朋友,2011年5月22日晚间,李宗瑞说“失恋了”,邀她到“
Spark”夜店聊天,她喝了2杯香槟,就表示想回家,但李却抢走她的包包,说服她“司机在
门口等了,可以送妳回家”。但李的目的地不是她家,而是他位在信义路5段的云顶大楼住
处。
H女指控,翌日凌晨3时19分,李宗瑞趁她酒醉,利用电脑前的录影设备,窃录两人的性交过
程和她的私密部位,她的乳房、下体和性交画面被存成4部影片,贞操权、隐私权遭到严重
侵害。
高院更一审认为,李宗瑞对H女乘机性交,侵害她贞操权,H女主张李宗瑞侵害贞操权部分求
偿有据。而李窃录影片,则是侵害她的隐私权,H女也有权索偿。H女请求李宗瑞赔偿200万
元,包括贞操权170万元、隐私权30万应予同意。李宗瑞仍得上诉。
李宗瑞曾拍摄4名女子而遭判赔860万元确定,今年2月高院更一审也判李宗瑞须赔偿1325万
元给另名女子,6女求偿案部分也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