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刊
卢秀燕政治献金流向自家人公司 不违法但有道德风险
本刊接获爆料,国民党立委卢秀燕历届选举的政治献金用途玄妙,尤其花在选
举宣传支出时,有超过一半的钱都流向特定两间传播公司——羚羊和忽必烈。
特别的是,这两家公司是卢的家人开的,疑似“左手拿给右手”洗钱,把外人
捐的钱放入自家口袋。
爆料者指出,忽必烈公司登记地址在台中市博馆路九十二号四楼,正好就是卢
秀燕服务处,而且忽必烈董事长廖瑞芳、经理人廖瑞华,就是廖述嘉的姊姊,
更令人侧目的是,羚羊公司董事长卢秀玲,就是卢秀燕的妹妹。
卢秀燕与羚羊、忽必烈公司的关系亲密,逾半的政治献金宣传支出落入自家人
口袋,是否涉嫌中饱私囊?
一名熟悉政治献金法的政坛知情人士表示,该法仅限制政治献金的用途不得从
事营利行为,对于支出并没有利益回避的规定,因此卢没有违法问题,只是社
会观感不好,而且也有政治道德上的风险。
知情人士指出,政治献金法的立法意旨主要是在规范捐款方,例如对同一个拟
参选人,每年个人仅能捐十万元、企业仅能捐一百万元,以避免利益输送的问
题,对于政治献金如何使用,相关规定则不多,反而形成漏洞。
该人士也说,如果真的要洗钱,透过人头公司,可开设浮报金额的假发票,仅
需多支付一点点税金即可,剩下的钱流向何方,外界就不得而知,这从公开的
财产申报资料是看不出来的。
该人士说,政治献金若有剩余,可支付当选后和公务有关的费用、捐赠政治团
体或所属政党、捐赠公益慈善团体,或留做下次选举之用,但四年内没用完就
须缴库,所以大家都会尽可能善用每一分钱。
该人士表示,多数候选人其实入不敷出,有能力从中洗钱的人,一定是募款能
力非常好的候选人。
(撰文:郑宏斌)
http://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91750
依法申报支出 何须过度揣测?
卢秀燕委员无罪 切勿未审先判!
爆料者无非是自己心虚 可笑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