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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社首尔3月20日电 据韩国司法部门20日消息,检方前一天提请法院批准逮捕前总统李
明博时指出,李明博从1994年1月到2006年3月秘密筹集339亿韩元资金并进行洗钱。
检方表示,这笔秘密资金曾被用作李明博竞选国会议员、首尔市长、总统所需经费,还用
于向媒体等各界具有影响力的人士行贿、管理借名资产等。
据检方介绍,1985年时任现代建设社长李明博听从现代汽车会长郑世永提议,借名成立汽
车零部件制造商DAS,3.96亿韩元的注册资金全部由李明博承担。检方指出,李明博借名
拥有DAS与是否有资格当选总统有着重大关联,案情严重。此后,李明博指示DAS领导层做
假账并非法隐匿资金。2006年初,李明博在卸任首尔市长后被视为有力大选候选人之际,
亲自下令DAS方面停止筹集秘密资金以防万一。
李明博还涉嫌指示DAS在1991年到2000年向其竞选班底7名工作人员提供工资,1999年从DA
S处收受价值相当于5390万韩元的高级轿车,自1995年到2007年用DAS法人卡结算4.0580亿
韩元。
检方还认定,以李明博兄长、DAS会长李相恩和妻舅金某的名义拥有的首尔道谷洞土地同
样是李明博的借名财产。这块土地的出售资金用于李明博儿子的成婚费用等。此外,以李
明博姐姐名义拥有的财产所获收益被用于李明博之女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