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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怨 伪善政府不让我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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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没有性专区,有些性工作者只能在私娼寮或街头随机揽客,难免会遇到白嫖奥客
(记者徐圣伦摄、资料照)
1人养全家 被迫吃这行饭
〔记者徐圣伦、何玉华/综合报导〕“性专区在台湾虽能合法成立,但没有一个地方政府
愿意担起舆论压力!”跳出来泣诉遭男客勒索的28岁性工作者“小媛”(化名)说,没有
一个性工作者是“享受性爱”才吃这行饭,像她有弟、妹、母亲要养,没有特殊专长,只
能靠本能赚钱。她说,性专区说来说去,总没有一个地方政府愿意担责任,其实不少性工
作者愿意缴税,只盼没有后顾之忧,希望政府法令不是改改就算,而是真有施行的一天。
另名27岁性工作者“媃媃”(化名)也说,香港、新加坡都能够合法从事性交易,无论是
就地合法或设立专区,至少政府都有法可管,台湾人呢?讲了老半天,有法可循是一回事
,愿不愿意面对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又是一回事,“这就是伪善吧!”
媃媃说,以香港的“一楼一凤”为例,只要一幢公寓里只有1个小姐,而小姐每次只接1个
客人,就是合法;而新加坡的“芽笼”更是合法风月场所,甚至每年还能吸引不少观光客
前去“朝圣”,无论东、西方的男人都会想去尝个鲜。
盼依法设专区 工作有保障
媃媃强调,没有小姐甘愿违法铤而走险,“我也很愿意缴税啊!”而且若是有法可循,鸡
头也不会乱开价,除了价格透明有利于男客选择,小姐更不会被胡乱剥削,就连健康检查
都可依公家规定办理,降低性病传染风险。
媃媃说,要是台湾可以跟新加坡一样,说不定还可引来一波观光潮,不但色情业可脱离所
谓的“地下秩序”,全权由政府管理,警察也可以卸下“扫黄”这种沉重负担,把心力、
资源用来抓真正的坏人。
性工作者多盼能有专区,工作有保障,不过资深社工说,虽然常有性工作者受到男客侵害
通报,但多数受害者都会拒绝公部门介入,反而信赖圈内有力人士的私下协调,由于获补
偿条件不会太差,加上不想闹大的心态,遇到这种事往往会私下解决。
社工解释,性工作者受性侵害跟剥削,与性专区成立与否无关,“只要有需求,就不会是
纳管的问题”,而是在有需求的人怎么看待提供服务的人。
她说,之前曾有名在酒店提供性服务的20几岁受害者,原与客人间的协议不包含发生性关
系,却在被带出场后遭性侵害,虽然事后验伤、采证,但不愿接受公部门介入,反而由所
属酒店干部协调,主因是不愿把事情闹大,以免影响到日后做生意;加上许多女性受害人
不喜欢面对法律诉讼,最后都私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