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摊前遛鸟 男子公然猥亵判罚2万元
新北市47岁金姓男子,去年5月底晚间8时许,行经金山区一家面摊前,竟然掏出生殖器把
玩,并做出猥亵行为,一旁民众见状立即用手机拍下画面佐证,警方依公然猥亵罪嫌送办
,检方调查男子在马路旁遛鸟,败坏社会善良风俗,对该面摊生意,也有负面影响,向法
院声请简易判决。
金男否认有裸露生殖器猥亵行为,辩称当时已经酒醉了,可能是案发前有喝酒及服药关系
,所以无法辨识才做出违法行为,法官认为其无法提出喝酒及服药证明,且男子曾犯不能安
全驾驶致公共危险罪,5年内再犯,属于累犯,判处拘役20日,或易科罚金2万元。(突发
中心蔡进男/基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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