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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当事人的女友。
今天一早我和家属从桃园、高雄,赶到花莲地检署,就是为了我们等了两个多月的验
车报告。
报告呢,就是两张纸!没错,就是两张单面纸。密密麻麻的记载了鉴识小组验车的结
果,金门检察官用视讯的方式开庭,要我们自己看一下报告,报告里面陈述了了车子的什
么部位没有问题,然后问我们有没有意见。报告最后两行说明,这台车 没!问!题!
请问,看不懂的东西怎么提出意见?
车子会这样就被销毁了吗?
检察官说如果车子没问题,就会针对驾驶来调查!原来这两个月就这两张纸?
检察官还说,还有没有要对其他人提出告诉?要告诉他姓名以及原因!!!请问我们
要去调查吗?我们有这个权利去调查吗?我们不知道当时有谁在现场?叫什么名字?做什
么事情?怎么提?
当我们问到军方事发当时的处理流程时,却被引导成家属质疑救护人员救护过程……
只有我们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吗?到底应该怎么做,好无力。验车报告可信度高吗?
悍马车扁成这样真的车子没问题?请求各位乡民们帮忙...
补上报告结论(当时快速抄写的):本事故车辆之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变速箱系统、引
擎系统之各项鉴定,并未发现有卡滞、异常情形或故障现象,因此本案所造成之事故意外
应非属机械异常或故障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