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Black2 (我爱花妈花妈爱我)》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3035274
: 管中闵违法赴陆兼职? 厦门大学:他不上课、不取酬
: 联合报
: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遭爆身为台大专职教授,却从2005年起在厦门大学、西安交大和华
: 中科技大学兼职,违反大学专职教授不可到大陆兼职的规定。
: 对此,记者去电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询问管中闵是否在该校兼职,接电话的工作
: 人员表示:管中闵在该校“不上课,不取酬”,但会支持该校的学术活动。她举例,该校
: 若举行世界经济计量学会,管中闵便会来支持参加。
: 然而,在厦门大学王亚南研究院 (WISE)网页中,介绍管中闵为“兼职”教师:“该院师
: 资是分别从海外招聘了20位全职教师,同时聘请了萧政、管中闵等享誉国际学界的著名学
: 者为兼职教师。”
: 对此,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有支持的教授,我们(厦大)都会列在师资名单中。”
: 她举例,教授只要来厦大开个讲座、同学去听,也会列入师资名单中。
: 该工作人员表示,管中闵在厦门大学是不是兼职?要查该校的人事资料才算数。她随即打
: 开名单查证,告诉记者,管中闵在兼职教授名单和客座教授名单中“都没有”。
个人有点怀疑啦,怀疑记者根本没打这通电话,而这篇新闻根本是编出来的。
如果记者真的有打,问清楚对方什么职务、姓什么是基本的吧?
难道每个接电话的工友或学生、助教,记者都可以问?
这又不是什么个人隐私的事情,在新闻里把对方的身份稍微透露也没事吧?
就只有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名工作人员表示”.....
就很像记者惯用的编剧文啊......“据指出”、“据透露”、“知情人士指出”...
这样的新闻有任何的澄清或追求事实的价值吗?个人认为没有。